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公告
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,積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,加強塑料廢棄物污染防治工作,根據《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實施方案》及《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》要求,決定在全縣範圍內全面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,現將有關內容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20年12月1日起,全縣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生產、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。
二、對本縣區域內生產、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單位及個人,由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據《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》進行處罰。
三、社會各界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,可通過舉報電話:0898-27727136進行舉報。
四、本公告所指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,是指列入《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名錄》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。
特此公告。
白沙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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